4月18日(星期二)
妹夫健告诉我说,奶奶被有关部门长官传去问话,原因是有人投诉她逾时售酒。
星期日我们返奶奶家中,奶奶曾提及在星期六晚七时许,有一名自认是警察的人,进入酒房,要了一杯冲水红酒。当时奶奶曾对该男子说:“时间已过,恕不卖酒。”
该男子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卡片,声言他是警员,只要一杯红酒,而且是冲水的,可以通融吧!拜托。不料后来他竟向当局告状。
第一区警察局是在奶奶的店后面,奶奶又与局内的人相识,因此相信这件事不会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。
旺岛法律最近规定,第四级营业执照的商店售酒时间是每日上午十一时到下午一时,下午五时到七时。星期日下午不准售酒。显然的,在酒类营业方面,旺岛较毛岛诸多限制。
情形是,愈严厉的法律,能否减少人们酗酒的数字呢?这似乎是一个有待回答的问号。
妹夫在行清酒席上,获悉菜市对面的一间商店,因为犯了酒类营业法律,被当局勒令关闭它的酒房一个月。我们为了谨慎,于是决定依照法律时间卖酒。但如要十足执行,可也相当困难。
例如下午四时许,多名税员到来,他们要饮威示忌。这些税员是港口管理乘客行李出入口的人,其中一人是属于郎沙机构。我自己首先征询兰妹的意见,然后才给他们威示忌。他们似乎也很合作,匆匆把威示忌灌进喉咙,付了钱,即离开酒房。
下午,格隆的工人又再来搬运店中的旧家具。到五时许,才算一段落。后来兰妹找寻垃圾桶,发觉失去了一只。
无可怀疑,那肯定是工人们随手拿走的。妹夫从外面回来,知道失去垃圾桶后,也追问兰妹:“你看管这些工人搬运东西,怎么连这样大件的东西都不见了?(好笑)”
吃晚饭时,天气忽然冷起来。凉风阵阵,给人一种震荡的感觉。饭后我们玩了四场多美诺。妹夫胜了三场,我胜了一场。睡前我们下楼,在栈房中巡视一回。
在灯下,我在靠近沙亭街窗口的一张沙发椅上,赶写星期一的日记。十一时差卅五分,我熄灯就寝。
+ + + +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